2022年5月27日2022探索与实验元宇宙共识大会的分论坛C如期举行,该会场以“生态与治理”为话题,多项标准参与者、万商天勤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元宇宙产业委常务委员张烽出席,并做了题为《NFT产品法律性质再思考》重要演讲,正文如下:
我们要理解元宇宙中的法律风险,需要理解NFT产品的法律性质。
一、NFT产品法律性质
数字内容(数字物品、数字资产)以NFT产品(数字产品、数字作品)为载体,具有数字化、网络化、智能化特征。
NFT产品中的特定元数据,是权利许可特征的数字作品,体现数据处理中的数据。
NFT产品中的NFT技术协议,是对元数据特定化的数字产品,体现数据处理中的算法。
NFT产品中的Token数据使用权限,是具有使用价值的数字物品,体现对数据利用逻辑。
NFT产品中的Token数据、协议、权益相关要素,是具有交易价值的数字资产,体现了数据交易逻辑。
二、NFT产品的功能
NFT产品通过智能、可信、开放实现其功能。
数字产品内外部要素数字化,进而实现内外部流程智能化,进而实现内外部场景开放化。
在业务权益上,通过产品应用全要素可信,实现NFT产品的品质保障。在数据处理、协议功能、内容权益中,形成数据协议内容权益充分利用与顺畅流通。
在业务运作上,通过产品运作全过程智能,实现NFT产品的功能承载。在业务产品模式和运作过程中,形成产品模式和运行方式智能化。
在业务场景上,通过产品生态全方位开放,实现NFT产品的应用场景。在内在与外部业务生态中,激发要素、应用、内容、治理活力。
从逻辑顺序上,应该是先实现运作智能、权益可信,才能与他人开放合作。当然,也可以在开放中促进智能、可信,基于可信促进智能、开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