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初,国家数据局、中央网信办、科技部、工业和信息化部等17部门联合印发《“数据要素×”三年行动计划(2024—2026年)》,选取12个行业和领域,推动发挥数据要素的乘数效应,释放数据要素价值,这些行业和领域包括工业制造、现代农业、商贸流通、金融服务、科技创新、文化旅游、绿色低碳等。为贯彻落实行动计划,中国移联元宇宙产业委在国家数据局开展“数据赋能推动培育新质生产力作用机理”课题研究,牵头发起“元宇宙数据要素创新联合体”向社会各界征集联合发起单位。
在数字经济背景下,数据作为数字时代的新型生产要素,打破了传统生产要素的质态,是形成新质生产力的优质生产要素。数据要素是推动数字经济发展的核心引擎,是赋能行业数字化转型和智能化升级的重要支撑,也是国家基础性战略资源。
本次产业委牵头发起的“元宇宙数据要素创新联合体”,将专注于元宇宙数据要素的深入研究、创新开发及有效应用,亦称元宇宙数据联合体或数据联合体。依托三元时空可信价值的大数据标准,联合体致力于高质量数据要素的加工、汇聚与利用。以挖掘个人数据要素的深层价值为起点,联合体激发创新,优化数据应用,不仅推动新质生产力的发展,也为促进数字文明及其高级阶段——数智生态文明的进步打下坚实数据基础。
现向社会各界征集联合体发起单位,符合以下条件的都可以申请报名:
1. 数据要素研究机构和个人:包括科研院所、学术机构等,专注于数据资产评估、确权、治理以及数据科学和信息技术的研究与人才培养。
2. 数据源供给方:提供原始数据资源的机构或个人,构成数据产业链的起始环节。
3. 数据加工方:负责对原始数据进行治理、处理和分析,提升数据的附加值。
4. 数据需求方:寻求数据资源以进行市场分析、风险评估、策略规划等活动的企业或组织,关注数据的相关性、准确性和时效性,以支持其商业目标和决策过程。
5. 数据应用方:将数据集成到其产品、服务或运营流程中的企业和组织,具备数据分析和技术应用能力,将数据转化为商业价值,推动业务增长和市场竞争力。
6. 数据基础设施方:提供数据存储、处理、分析服务的机构,为数据流通和应用提供基础设施支持。
7. 内容生产方:在元宇宙中创造和提供各类内容的个人或团队,如游戏、教育、娱乐等领域的内容创作者。
8. 数字数据技术方:提供数据技术和解决方案,支持元宇宙建设和发展。
9. 国家政府相关部门:负责政策制定、资源整合、行业发展等关键职能。
10. 地方政府相关部门:通过地方政策、资源配置和公共数据运营机构,推动相关产业的区域性发展。
11. 行业协会和标准化组织:如元宇宙产业委员会,执行行业指导、标准制定和产业推动等任务。
12. 金融机构:包括银行、投资机构等,参与数据资产资本化和融资,为产业发展提供资金支持。
13. 法律和监管机构:负责提供数据安全、隐私保护、合规性评估等法律服务,确保数据使用的合法性。
14. 法律服务机构:如盈科律师事务所,提供数据治理、合规性评估、法律咨询等服务。
15. 数据交易和服务平台:如北京国际大数据交易所,提供数据交易场所及相关服务。
16. 媒体与培训机构:负责提升公众对数据要素重要性的认识、素养和基本技能,共同促进数据要素的创新开发和有效应用。
17. 企业:具有数字化意识和数据驱动思维的企业、中小微商家,特别是那些在生活消费品商贸服务领域寻求通过数据要素实现产业数字化升级的企业,它们利用联合体提供的服务进行技术革新和业务模式优化。
18. 个人:包括具有数字化意识和数据思维的消费者、新生活体验者、新型劳动者以及超级个体,他们在数据要素的开发、应用和研究中发挥着积极作用,是推动数字经济和元宇宙发展的重要力量。
有意向参与“元宇宙数据要素创新联合体”共同发起方的企业或个人,请与元宇宙产业委联系。
联系人:胡小鸥(元宇宙产业委副秘书长)
电话:18612249118
邮箱:12867480@qq.com